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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淮北市濉溪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2-08-16  点击量:3780次  分享至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4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92年民师整顿时,县教育主管部门下文批准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和现在岗位任教的乡镇、校聘临时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8月31日后出生);
  (七)报考各学段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有幼儿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报考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45人,详见《濉溪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rsrc.gov.cn)。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22日8:00至8月28日17:30止。
  报考人员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学段学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濉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2年8月30日前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9月4日17∶0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于2012年9月6日在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sxrsrc.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等网站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9月7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9:00从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rsrc.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共2科,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目共一份试卷,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12年9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知识占30分。
  由安徽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报考人员,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经安徽省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加分审核。加分审核时:
  (1)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其中2010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可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及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
  (2)“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须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其中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同时加盖市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印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1.5(由此产生的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为整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10月16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10月17日至10月18日的工作时间到濉溪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10月1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10月22日,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方式的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数,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 24日公布,面试通知书于10月25日至10月26日领取。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面试于10月27日至10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分数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于10月2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及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10月30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县人社局五楼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交体检医院),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应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人员名单于11月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2、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及成人教育毕业生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的中小学教师,根据各校岗位招聘计划和聘用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 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rsrc.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发布,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0561—6077671(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61—6089002(纪委、监察室)
附:《濉溪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3日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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